本館法規
    閱覽規則
本館開放時間內,讀者可入館閱覽各種資料及借閱圖書,相關規定如下:
  • 本館服務對象為本校教師、同工、學生(正式生、選修生)以及館際合作對象和各教會牧者與年滿16歲以上之信徒。
  • 借書證限本人使用,不得轉借或交換,如有遺失應立即向本館聲明報失,並申請補發;其在聲明前因證件遭人冒用致本館圖書資料蒙受損失時,原持證人應負賠償責任。
  • 為保持閱覽環境之清潔與寧靜,不得攜帶食物及飲料入館,並嚴禁吸煙、飲食、臥睡、喧嘩、使用行動電話及其他影響讀者權益之行為。
  • 讀者不得以物品預佔閱覽席位。凡要離座一小時以上者,應將個人物品攜離;違者,圖書館得將其物品集中存放,且不負保管之責。
  • 本館檢索區電腦設備僅供查詢館藏及資料庫,不得作為其他用途。
  • 本館任何電腦設備非經館員許可請勿擅自安裝任何軟體或檔案。
  • 讀者應依規定使用本館館藏及相關設備,不得有污損及破壞等情事,違者得課以賠償金額。
  • 所有圖書資料嚴禁做任何圈點、評註或折角等記號,違者照價賠償。

本規則經2011年3月29日院務會議通過後施行,修正亦同